为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省委、省政府拟对在2017年全省抗洪抢险斗争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记功奖励。按照《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抗洪抢险表扬奖励工作的通知》(吉公局联发〔2017〕59号)要求,经全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、审核,全省共评选出了445名个人和80个集体作为记功奖励对象。为体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充分发扬民主、广泛听取意见,主动接受监督,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,现将候选对象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。公示期内,对候选对象如有不同意见,请以信函、电话和网上举报等方式向省抗洪抢险记功、表扬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反映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应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。
联系电话:0431-85611233、84994351(传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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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:长春市南关区源汇西街366号吉林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
邮政编码:130028
附件:1.2017年吉林省抗洪抢险集体一等功名单
2017年全省抗洪抢险记功、表扬奖励工作领导小组
2017年11月16日